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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科及修讀規章

本院全年分為四季,每季開設不同科目,以面授及網上方式修讀之學員將按著每年編訂之課程依季度修讀。選擇多媒體修讀任何科目均會被安排於這四季之其中一個季度中修讀,以便安排導師指導學員的學習。此四季為:

第一季: 1 月至3 月
第二季: 4 月至6 月
第三季: 7 月至9 月
第四季: 10 月至12 月

為了讓校務處及講師均有足夠時間預備課程之設定,所有學員在修讀不同科目時,必須於開課前最少兩個月進行「網上選科」(或通過電郵或親身遞交選科表)。換言之,每季的選科截止日期為:

第一季: 11月 1日
第二季: 2月 1日
第三季: 5月 1日
第四季: 8月 1日

如有特別原因學員逾期仍欲報讀者,需以書面方式經校務處呈予教務長作出申請,獲教務長及該科講師核准,並繳交手續費後,方能修讀。

  1. 學員應於本院網頁直接選科,並使用信用卡繳付學費,詳情請依網頁上的指示辦理。若因某些原因不能於網上選科,必需填具本院所提供之表格選修科目,此等表格可向本院各區辦事處索取或從網頁下載,填妥後連同應付款項之支票或匯票寄到本院即可。若以現金付款,必須親臨本院任何一區之辦事處選科。
  2. 學員應留意每科目可供選擇之教學形式,部分科目只提供三種修讀方式的其中一種或兩種,未必涵蓋所有方式。另外,多媒體科目均非固定開辦之科目,校務處在收到學員選修之申請後方會聯絡合適講師作為修讀學員之導師及批改其作業。由於本院各學系之講師在不同季度中均有不同的工作量,因而未必能在學員欲選修此類科目之季度中擔任此類科目之導師及批改其作業,因此,校務處有權不接受學員於該季度選修此類科目之申請。
  3. 學員欲報讀本院之面授課程,需自行留意在上課期間能否前往該指定地點。由於各區辦事處課室座位有限,故學員應儘早申報,額滿後才報名者將只能於網上同步修讀。
  4. 選修手續辦理妥當後,本院將發出修讀該科目所需資料(包括收據、網上課程密碼、學員記錄表等)予學員,學員應按時上課及完成指定課業。
  5. 學員如欲取消已報名之科目而報讀同季度之另一科目,必須在該季度選科截止日期前以書面方式向校務處申請,不必另行繳付手續費。
  6. 學員如欲取消已報名之科目,必須於開課前辦理,否則所繳交之學費將不會獲得退回。學員可獲退回學費之比例如下:

開課前一至五天:退回學費之20%
開課前六至十天:退回學費之40%
開課前十一至十五天:退回學費之60%
開課前十六至十九天:退回學費之75%
開課前二十天或以上:退回學費之90%
退款的方式只限將款額存於學員之戶口內,只供學員報讀其他科目時使用。敬請留意!

  1. 未能如期出席上課之學員及未能同步上課之網上學員,均應盡快在網上自行收看該天上課之實錄,以至能盡快參與該週之網上討論。
  2. 在同一季度內,學員不得選修超過三科。如有特別原因需要超額選修者,必須以書面方式向校務處申請獲准方可。
  3. 中心之學科分為「學士/碩士共同科目」及「碩士學員專修科目」,修讀學士班之學員如欲選修「碩士學員專修科目」,需以書面方式經校務處向任教該科之講師取得核准。「學士/碩士共同科目」學士班及碩士班學員同時參與講師講授部分,但網上討論部分則會按需要而決定是否分班進行。
  4. 有關處理學員延遲繳交作業之事宜:
    1. 學員如未能準時繳交作業,必須於繳交作業截止日期 5  天前在本院網頁中下載《功課延期申請表》,填妥所需資料後傳予校務處作出申請;
    2. 學員需在提交《功課延期申請表》後三個工作天(72 小時)內支付延期手續費,逾期繳交延期手續費將當作自動放棄申請論;
    3. 校務處在收到學員申請後,將會聯絡該科講師,並由該科講師按作業內容及申請延期的原因來決定是否接受其延期申請及給予延期的時間,唯延期的寬限一律不得超過30 天;
    4. 若該科講師不批准延期,學員就必須於原定之截止日期繳交作業,不得有異議。若未能準時繳交,該科目之評分將作「未完成」(Incomplete)計算;
    5. 獲批準延期繳交作業之學員必須在新截止日期內繳交作業,若未能準時繳交,將不會再獲得延期,而該科目之評分將作「未完成」(Incomplete)計算;
    6. 校務處嚴禁學員私下向講師要求延期繳交作業,違例者將被警告,屢犯者將可能被勒令退學。
  5. 學員繳交課業後,課業將交予相關老師批改。批改後之課業將連同學員記錄表發回予學員,學員對課業批改若有任何疑問,可逕自向校務處提出。
  6. 學員需自行留意其修業情況,並於完成所有學分後向校務處提出畢業申請。校務處將核實該學員修業情況,並於徵詢院牧意見後,向學務委員會提交報告,推薦學員畢業。
  7. 本院除了為學員提供高素質的神學訓練外,特設實習制度,務求達致理論與實踐並重。神學士及道學碩士班學員除滿足課程的學習要求外,必須完成本院的實習要求。有關實習教育之詳細資料及規則,請參閱《實習教育手冊》。本院除以遙距方式傳遞神學知識外,盡量於不同地區設立教牧顧問,其職責是擔任學員實習期間之關顧工作,一方面為學員的實習表現提供意見,另一方面亦以禱告支持學員的實習。然而,學員最主要的實習指導者仍是學員實習工場之牧者或主管同工。
  8. 神學院不單只是聖經知識的鑽研,更是生命交流、互相支持激發成長的地方。因此,在辦事處所在地區(即紐約、香港及多倫多)居住的學員,必須每年至少參加兩次學員聚會、神學講座或研討會。居住在沒有本院辦事處之學員,亦需透過網絡平台,每年至少兩次參與網上學員分享會及參加神學講座或研討會。參加不足兩次而又未有合理原因者,校務處將予以處分,嚴重者將會被扣減績點分數,甚至不能畢業,請各學員務必留意!
  9. 學員必須積極參與堂會聚會及投入事奉,在生活中有活潑的見證,言行與本院信仰宣言一致。如學員在任何情況下違反本院之信仰宣言,本院有權勒令其退學。
  10. 旁聽生
    1. 應於本院網頁直接選科,並使用信用卡繳付學費,詳情請依網頁上的指示辦理。若因某些原因不能於網上選科,必需填具本院所提供之表格選修科目,此等表格可向本院各區辦事處索取或從網頁下載,填妥後連同應付款項之支票或匯票寄到本院即可。若以現金付款,必須親臨本院任何一區之辦事處選科。
    2. 旁聽生須按《旁聽生修讀章則》進行學習。
    3. 部分科目將不設旁聽,詳情請向校務處查詢。
    4. 旁聽生必須遵守本院一切院規,本院有權隨時中止任何違反院規之旁聽生繼續參與旁聽。
  11. 任何註冊學員及旁聽生均不得在課堂過程中進行錄影或錄音,違反者將被勒令退學。
  12. 課堂錄像及投影片之版權屬本院所有,請各學員本著愛主愛人的心,恪守版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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