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入學資格
- 具道學碩士或同等學歷或資歷;[註:具非神學院碩士或同等學歷或資歷者,必須補修部分道學碩士學分。]
- 所提交的學歷成績,「平均積分點」為3.00或以上(以4.00積分級別計算);
- 具三年教會、基督教機構,或企業之領導經驗;
- 滿足本院的英語能力要求,詳情請參閱《英語能力要求細則》;
- 兩位牧師或基督徒領袖之推薦信。
「碩博連讀」入學資格
- 具大學本科學歷,或經本院評定後,確認具有等同大學本科學歷;
- 所提交的學歷成績,「平均積分點」為3.00或以上(以4.00積分級別計算);
- 具15年教會、基督教機構,或企業之領導經驗;
- 必須按規支付修讀「道學碩士課程」和「教牧學博士課程」的費用;
- 必須願意在同時間內修讀上述兩個課程;
- 滿足本院的英語能力要求,詳情請參閱《英語能力要求細則》;
- 若被接納入讀「碩博連讀」的課程,其所修讀的「道學碩士」課程的學分,將按其過往學歷及經歷予以評訂其應修讀的額度;[註:申讀「碩博連讀」的學員,除支付其修讀博士課程的學費外,亦必須同時支付其修讀「道學碩士」課程的學費。]
- 被接納入讀「碩博連讀」後,在修讀「道學碩士」課程時,每修讀四個科目都當作出評估,而被評估所得的「平均積分點」(GPA)都必須保持在3.00或以上;否則將被即時暫停修讀博士的課程;直至其「平均積分點」達標後方可繼續博士的課程;
- 若因上述評估而致暫停修讀博士課程者,若至終無法達標時,則未修讀的博士課程將無法再行恢復。
入學手續
- 本院採取循環入學的方式修讀本課程,故全年每一季度均可申讀;
- 申請者應於網上填妥入學申請表,並使用信用卡繳付註冊費。若非使用信用卡付款者,請於網上申請入學表格傳出後,立即以現金、支票、銀行匯票或親臨本院各區辦事處繳交註冊費,亦可將支票郵寄至就近之紐約總部辦公室或各地分區辦事處(請勿郵寄現金),郵寄時請註明姓名、地址及申請入讀教牧學博士課程及其主修選向;
- 填妥報名表後:
- 學員如未能提供有效的英語能力證明,必須參加本院的「英語評核試」;詳情請參閱《英語能力要求細則》。
- 二吋近照兩張或以電郵方式傳來近照 (解析度必須是dpi300 或以上);
- 大學、大專或神學院校畢業證書副本,其後再將「認可證明文件」補上。所有曾就讀之大學、大專及神學院校之學業成績須為「認可證明文件」 (Official Transcript);這類文件必須是由原就讀之院校直接發出之證件正本;
- 兩位牧師或基督徒領袖之推薦信。
教牧學博士候選人資格
- 必須完成十個研討班的課程;
- 畢業「研究企劃」提案獲得通過後,方能獲博士課程「候選人」資格。
修業期限
- 修業期:以四年為限;
- 按個別學員需要、以書面申請並經校務處獲准方得延長修業時限;延期時限每次為一年,延期次數上限為三次;每次延期均需繳付特定延期手續費用;
- 特殊個案以個別協商方式處理。
畢業條件及相關事務
- 按講師的標準而達到十個研討班的要求 (40 學分);
- 完成學術「研究企劃」論文而符合論文指導老師的要求 (8 學分);
- 繳交「研究企劃」講座視頻;
- 通過口試答辯;
- 參與考察述志行程;
- 繳付課程一切相關的費用。
畢業課業要求 | ||
研討班 | 40學分 | 共修讀十個研討班 |
研究企劃 | 8學分 | 按導師要求完成學術研究企劃論文 |
講座視頻 | 5 個 | 每一個視頻長一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