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畢業袍申請

其他學員版[包括香港]

繳費方法

備註:

1. 學員如未能準時繳交作業,必須於繳交作業截止日期5天前,填妥本表格傳回校務處;並於72小時內為每份作業支付美金US $70 之延期手續費,逾期繳交延期手續費將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論;

2. 每一份《功課延期申請表》只適用於一個科目中的一份作業,若同一科目多於一份作業,又或另一個科目有其他的作業需要延期時,必須為每一項作業填寫一份表格,同時要為每一份作業繳付各別的延期手續費;[註:舉例而言,若老師要求學生在不同日子繳交「論文題目和寫作原因」,以及「論文大綱與參考書目」時,這情況將被視為以兩份作業計算。];

3. 任何作業之延期寬限一律不得超過30天;

4. 校務處在收到學員申請後,將會聯絡該科講師,並由該科講師按作業內容及申請延期的原因來決定是否接受其延期申請及給予延期的時間,唯延期的寬限一律不得超過30天;

5. 校務處獲得老師的回覆後,會將老師的決定通知學生。若接受學生的延期申請時,亦同時將新截止日期告知;

6. 學員必須在延期繳交作業的新截止日期內繳交作業;若未能準時繳交,該科目將評分為 「未完成」( Incomplete) ;

7. 校務處嚴禁學員私下向講師要求延期繳交作業,違例者將被警告,屢犯者將可能被勒令退學。


註:使用支票付款者,請在透過線上報名後盡快寄出申請費用予本中心,若本中心在收到線上報名後兩星期仍未收到費用支票,學員之申請將當作自動棄權論。

支票抬頭及郵寄地址
支票抬頭
郵寄地址
美元 NYTEC 紐約總部

143-11 Willets Point Boulevard, Whitestone, NY 11357 USA

港元
(美元 X 7.80)
The New York Theological Education (Hong Kong) Center Limited

紐約神學教育(香港)中心有限公司
香港辦事處

中國香港德輔道西108-110號四樓 (全層)


倘若你以擬使用「支票或匯票」的方式支付學分費的話,請按照視窗所顯示的數額開具支票,逕寄以下就近的辦事處。當你按下「送出表格」的按鈕後,你將轉入另一支付信用卡的版本,你只需要將視窗關閉,然後查看你在這次交易中所使用的電子郵箱,便獲得確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