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畢業申請

其他學員版[包括香港]

繳費方法

備註:

1. 學員在修畢課程所需全部科目並符合畢業要求後,須在一年內申請畢業,學員因故無法在期限內畢業時必須申請延期畢業;

2. 每次延期時間為一年,學員需於遞交申請後72小時內按規支付US$500之延期手續費,逾期繳交延期手續費將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論;

3. 逾期未申請畢業者,必須填報本表並繳交手續費後方可申請畢業;

4. 一切延期之決定及準則,以院方最後決定作依歸。


註:使用支票付款者,請在透過線上報名後盡快寄出申請費用予本中心,若本中心在收到線上報名後兩星期仍未收到費用支票,學員之申請將當作自動棄權論。

支票抬頭及郵寄地址
支票抬頭
郵寄地址
美元 NYTEC 紐約總部

143-11 Willets Point Boulevard, Whitestone, NY 11357 USA

港元
(美元 X 7.80)
The New York Theological Education (Hong Kong) Center Limited

紐約神學教育(香港)中心有限公司
香港辦事處

中國香港德輔道西108-110號四樓 (全層)

 


倘若你以擬使用「支票或匯票」的方式支付學分費的話,請按照視窗所顯示的數額開具支票,逕寄以下就近的辦事處。當你按下「送出表格」的按鈕後,你將轉入另一支付信用卡的版本,你只需要將視窗關閉,然後查看你在這次交易中所使用的電子郵箱,便獲得確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