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或變更修讀科目申請

中國大陸學員版

備註

1. 變更修讀科目必須在科目開課前辦理,科目開課後將不接受申請;

2. 學員如欲取消已報名之科目而報讀同季度之另一科目,必須在該季度選科截止日期前填妥本表格並向校務處申請,不必另行繳付手續費;
[註:如獲得本院提供任何學費優惠的同學欲取消或變更科目申請時,一律需支付 人民幣 490.00 作為手續費。]

3. 學員如欲取消已報名之科目,必須於開課前辦理,否則所繳交之學費將不會獲得退回。學員可獲退回學費之比例如下:
  開課前一至五天:退回學費之20%
  開課前六至十天:退回學費之40%
  開課前十一至十五天:退回學費之60%
  開課前十六至十九天:退回學費之75%
  開課前二十天或以上:退回學費之90%

**退款的方式只限將款額存於學員之戶口內,只供學員報讀其他科目時使用。敬請留意!